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近年来,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车族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概率也逐年增加,然而很多车族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却并不清楚,很多人都非常茫然,现在分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
1、本办法所称的道路交通事故指哪些?
答: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本办法不包在乡村道路以及工矿社区内的通道上发生的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指的车辆是哪些?
答: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A、机动车指各种汽车、电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
B、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指的'道路是哪些?
答:特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不包在乡村道路以及工矿社区内的通道上发生的事故)。
4、交通事故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来分,分为哪几种?
答:①轻微事故;②一般事故;③重大事故;④特大事故。
5、交通事故责任分哪几种?
答:①全部责任;②主要责任;③同等责任;④次要责任。
6、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占全部责任?
答:①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负全部责任;
②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③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哪个部门有权处理交通事故?
答:公安交警部门。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8、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什么?
答:①处理交通事故现场;②认定交通事故责任;③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④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9、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答:①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②必须抢救伤者;③必须及时报案;④必须如实陈述交通事故经过。
10、交通事故中抢救伤者的费用由谁预付?
答: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而且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拒绝预付或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留扣交通事故车辆。
1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怎么办?
答:①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出示认定事故的有关证据;
②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认定事故责任依据和理由;
③有权依法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2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5)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的划分责任如下: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1、哪些情形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报警?
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发生《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事后报警的怎么办?
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程序规定》第十二条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